中共兴仁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 谭云临
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《组工干部要做党性最强的干部》中指出:组织工作的历史是一部讲党性的历史,讲党性历来是组工干部的不懈追求,只有最讲党性的干部才能成为优秀组工干部。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,在一线践行党的嘱托,承载群众的信任,代表组织的形象,讲党性始终是顺应基层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新期待的紧迫任务,新形势下的基层组工干部更要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做到“四个坚持”“四个明辨”。
坚持公道正派,明辨“是”与“非”。公道正派,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和组织部门的传家宝。坚持公道正派,是一个组工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的体现。组工干部常常要面临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诱惑,能不能明辨是与非,顶住压力、克服困难、坚持公道正派,是检验组工干部讲不讲党性的试金石。坚持公道正派,就要旗帜鲜明地挺“是”抵“非”,坚持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,坚决抵制亲亲疏疏、拉帮结派、拉票贿选、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等歪风邪气。组工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,严格按政策办事,做到心正不扭曲、身正不逾矩、言正不妄语、气正不信邪,整个组织部门、组工干部都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组织工作的原则性,公道正派地用人,用公道正派的人,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。
坚持改革创新,明辨“真”与“假”。改革创新,是组织工作的活力源泉。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如何,直接决定着一个地方发展的速度和质量。发展是硬道理,发展靠的是解放思想,改革创新。发展假不了,百舸争流、不进则退,只会是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“真”货,不发展真不了,“假”的不可能有发展,更不会有前途。基层组织的改革创新和发展,党就有生命力,这也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。组织部门作为党的自身建设部门,要充分发挥在干部选用、人才引进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中“传帮带”、“排头兵”和“生力军”作用,运用组织手段,在继承中改革,在改革中创新,在创新中发展。咬定发展不动摇,加快发展不懈怠,科学发展不折腾,从而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,完善组织工作科学化机制,同时,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增比进位,提升为党员、干部、各类人才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,努力建设“模范部门”、打造“过硬队伍”,才能推进干部工作、组织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改革创新。
坚持忠于职守,明辨“公”与“私”。忠于职守,是一种奉献,是尽职担当的勇气,更是一种责任。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,承担着教育党员、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责。如果组工干部只是把组织部门作为当官的跳板,例行公事、按部就班,不求有功、但求无过,甚至把组织工作等同于一般的职业,在其位不谋其政、任其职不尽其职,满足于现状、自甘落后,或者仅仅作为养家糊口的“稻梁谋”,难免会以“私”字当头,“利”字为先,是极端不负责任的,更没有丝毫党性可言,不善担当或不敢担当的干部不能当组工干部,没有党性或党性不强的干部更不能当组工干部。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,组工干部是党员中的先进分子,党的事业就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矢志不移的事业,需要组工干部大公无私,胸怀大局,对党忠诚、勇于担当、甘于奉献。只有这样,组织工作才能让全党满意、让人民满意,组织工作才算做到位、做到家,组工干部的党性才会得到真正的锤炼和提升。
坚持创先争优,明辨“实”与“虚”。创先争优,就是要提升标准境界、提升工作水平、提升作风形象,归根结底,就是靠锤炼提升党性,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。作为基层组工干部,更需要从实际出发,工作重心下移,带头深入基层、下到一线,把握实情、了解真相、掌握规律,把工作落实到实践中、落实到基层、落实到群众。不能因职务低而降低标准,不能因事情小而放松要求,要不务虚功,不做表面文章,办实事、求实效,积极向沈浩、王彦生、李林森等先进典型学习,见贤思齐,做一个党能靠得住、民能信得过、事能干得成的老实人,坚持在服务大局上创先争优,在改革创新上创先争优,在狠抓落实上创先争优,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,切实把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各项组织工作中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