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仁县以“美丽乡村”创建活动为契机,扎实推进“小康水”项目建设。为抓好“小康水”建设项目,兴仁县水务局采取多措施,狠抓落实。
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“小康水”水利工程建设技术组,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,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,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工作。成立“小康水”水利工程建设巡视组,由局长任组长,相关人员为成员,负责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。成立“小康水”水利工程建设专家组,负责工程建设技术问题研究及指导和处理工作。
强化工程建设管理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投标制、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,加强对“小康水”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、现场监督,确保了“小康水”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。
抓好项目统筹。因地制宜,科学规划。在前期工作中,充分考虑项目的规划设计。工程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,制定、优化设计方案,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使项目更好发挥应有作用。
加强项目资金监管。在工程建设中坚持和完善有项目和重点部位资金监督制度,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跟踪,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利工程资金管理规定、办法,使资金用在刀刃上,发挥好效益,确保“小康水”工程成惠民工程。
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不放松。为提高管理水平,发挥工程效益,兴仁县水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兴仁县实际,制定了《兴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体制、水源水质管理、工程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