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、事业单位: 根据县通(2009)1号文件精神,县委组织部将于10月中、下旬开展第三批64个单位届中考察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考察单位做好准备。 一、考察方法和步骤 1. 准备阶段:考察对象撰写《述职述廉报告》;考察单位制作《届中考察应到人员名单》,对考察对象进行审查并制作《廉洁自律情况的说明》,核实并反馈《考察单位及考察对象初步名单》等。 2. 实地考察阶段:召开会议,发布考察预告、考察对象依次作述职述廉报告、民主测评;进行个别谈话。考察时,会议和个别谈话人数必须分别超过应到人数的2/3。 二、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:各考察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。其中,县公安局只考察领导班子成员。 下列人员不列为考察对象: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、保留职级的人员、2008年9月以来提拔任职的人员、已经进行过届中考察和试用期满考察的人员,以及已经提名但还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选举、任命或决定任命的人员。 三、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和个别谈话的人员:各单位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、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、派驻乡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(属于业务指导、不是派驻乡镇的机构不参加)。其中,人数较多的县公安局、一中、民中、三中、职中、县医院、中医院等单位,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和个别谈话的人员为:领导班子成员、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、教(科)研组负责人、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。一中、民中、三中、职中、县医院、中医院的考察,县委组织部还要从一般干部中抽出部分代表参加。 上述人员列入《届中考察应到人员名单》。 四、材料要求 1.述职报告(提供一式二份)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,每个考察对象在会议上宣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。反映的内容为2006年7月以来的情况,2006年以后任科级职务的,反映任科级职务以来的情况。要如实汇报自己在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、履行职责的情况、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等。并在开头部分说明所分管的工作。由单位党组织审定,主要领导签署意见。
格式如下: 述职述廉报告 ×××(单位及职务) ×××(姓名) 2009年×月×日
2. 《届中考察应到人员名单》(提供一式四份)内容含序号、座区、姓名、职务和备注五栏,请假的注明原因。格式如下: 3. 《×××(单位)届中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说明》说明所有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(提供一式一份)。 4.考察组需要的其它材料。 上述材料一律使用16开或16K型纸制作。文字材料双面打印,正文用仿宋三号字;表格材料单面打印、正文用宋体字。均在考察组抵达时提供。 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结束,并对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核对,核对情况和应到人数、以及一中、民中、三中、职中、县医院、中医院的干部名册,在10月16日前反馈县委组织部干部股(电话:6216338)。
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登录《bt365手机客户端》“干部工作”栏浏览和下载,网址:http://www.www.ahjsmd.com/ 考察单位名单如下: 县纪委(监察局)、县人大工作机构、县政协工作机构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(5个) 县委工作部门(9个):县委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政法委(综治办、维稳办)、直属党委、编委办、离退局、信访局; 县政府工作部门、议事协调机构、事业单位、其他机构 (43个):政府办(含系统机构)、发改局(移民局)、经贸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民族(宗教)事务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(老龄办)、司法局、财政局(国库支付中心)、人劳局、建设局(城东新区)、农业局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、审计局、统计局、粮食局、文体广电局、乡企局、环保局、物价局、扶贫办、档案局、供销社、畜牧局(草地中心)、黄金局、旅游局、房管局、农机服务中心、安监局、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;史志办、新闻中心、城管局、县委党校(县行政学校);一中、民中、三中、职中、县医院、中医院、保健站、疾控中心等; 群众团体(7个):总工会、妇联、团委、工商联、科协、残联、文联。
附:《考察对象初步名单》(见《bt365手机客户端》“资料下载栏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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